根据《金沙9001cc诚为本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》有关精神和《关于开展2012年金沙9001cc诚为本谷超豪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》,经个人申报、学生科联评,现决定将蔡维虹同学推荐至学校参加联评。
公示时间:2012年4月17日至4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映。联系人:郑颖,联系电话:0577-86680935。
金沙9001cc诚为本学生科
2012年4月17日
信息公开 | 浙江省教育厅 | 院领导信箱 | 老网站Copyright © 2007-2018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(中国有限公司)-BinG百科 地点:温州市高教园区金沙9001cc诚为本北校区音乐楼 技术支持:捷点科技